新澳门葡萄京8814因公打印、复印管理暂行办法
1.学院承担的打印、复印等业务仅限于学院因公需要。个人业务一律不得用公费打印或复印。
2.因公印刷、打印或复印材料需到院综合办填写《打印复印审批表》,持《审批表》到指定的复印地点打印、复印。不办理有关手续的打印、复印由个人承担。
3.因公打印范围包括:
以学院的名义对内、对外发(报)送的文件、计划、公函、合同、会议纪要、新闻稿等文字材料。
以学院名义召开会议、组织活动的文字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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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 9 月 2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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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复印审批表